党员干部在研究所实际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10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通过学党章党规、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7.26”讲话精神,以及白春礼院长在2017年夏季党组扩大会议上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我觉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像习近平总书记说的一样,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就是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新的历史时期每一名党员都应该在平凡的工作中,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做出表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科研工作的突破几乎从未离开过仪器设备的陪伴。仪器设备是认识世界的工具,认识世界有两个方面,一是探索自然规律,积累科学知识;二是对生产现场的了解,用以指导生产。而改造世界是以认识世界为基础的,所以说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同等重要,并且认识世界是改造世界的先导,所以说作为认识世界的工具——仪器设备改造世界的主导——科研人员同等重要。因此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且责任重大。 

  我在本职工作中也一直在思考,如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院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满足科研人员的采购需求;如何在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管中体现专业服务,兼顾采购效率;如何通过制定完善的制度管理做到规避违规操作风险,廉洁从业。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谈一谈我对这几个问题的理解: 

  1、高度重视理论作用,加强理论的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高度重视理论建设和理论指导的党,必须高度重视理论的作用,增强理论自信和战略定力。通过学习领会讲话精神,我深刻认识理论的重大作用,坚定自觉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经过反复实践和比较得出的正确理论,要坚定不移坚持。就对招标采购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政府采购法来说,不单单是一个法律文件,而是一套自上而下五个层级的法律体系,也是我国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变化不断完善的一套法律理论。 

  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第一个层级为国务院制定的《政府采购法》,第二个层级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个层级为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货物与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第四个层级则是地方性法规,最后一个层级则是规范性的文件,如财政部发的补充性通知等。 

  政府采购的五个层级的法律法规共有50多个文件,此外,还有院机关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的一系列相关的政府采购制度。“打铁还需自身硬”,我通过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行业机构和院机关组织的专题培训;通过积极自学相关书籍、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学习相关招标案例;通过积极和招标行业专家建立联系、经验共享等多种方式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做到不单单掌握政府采购各个文件的具体要求,也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律理论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为后续的落实奠定理论基础。 

  2、加强理论和实践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论必须同实践相统一,实践是理论之源。抓住重点带动面上工作,是唯物辩证法的要求,也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一贯倡导和坚持的方法。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复杂,为全面从严进行招投标管理,为方便科研人员开展招标采购,急需制定有指导性的管理文件,填补空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制度的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 

  我在掌握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体系和理论要求后,将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了全流程的梳理,按招标采购实际开展的工作分为各个阶段,全面总结,逐项提炼归纳,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结合实践经验情况,将实际工作中的遇到的一些问题、招标工作的重难点、盲点、风险等充分考虑。编制了适应我所组织机构,且具备可操作性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的同时,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招标采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3、从严管理,加强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了管理监督的重要性。只有把从严监督贯穿于招标采购工作的全过程,才能高效率、保质量、有成果的完成好。通过规范招标投标的各方主体行为,提高招标工作质量。 

  党的十八大之后,在开放市场、简政放权的大趋势下,取消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该项举措符合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律。这也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有能力识别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有能力发现并指出招标过程中的不足,有专业技术能力去识别招标文件的不完善之处,并督办招标代理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此我组织所内相关部门对各个代理机构进行了调研、考察和评价,建立了符合各类项目的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协助招标采购机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招标文件规范。 

  在组织实施招标采购过程中,加强对招标采购各个执行阶段中科研人员工作情况的监督,重点审核采购需求、调研情况及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如审核投标人的资质条件是否存在不公平对待,审核商务要求及技术要求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审核评审标准是否准确、客观等,审核验收标准是否明确合理等,保证招标采购可以满足实际采购需求且可以顺利实施。 

  严格审理潜在投标人的资信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专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的“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等多渠道多方式核查,确保潜在投标人符合要求,切实保障我所合法权益。 

  4、提高服务意识,加强服务水平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党的最高价值取向。在组织招标采购工作中是否实现科研人员的利益,得到广大科研人员的拥护,是衡量工作好坏的最高标准。 

  制度建设过程中树立服务意识,充分考虑科研人员的诉求。内容上做到明确要求,条理清晰,逐条明确。形式上对招标采购全过程采用表单的方式,如编制采购调研报告、招标采购申请表、招标方式一览表、合格招标代理机构清单、招标文件编制规范(内含资质条件、商务条件、技术条件、评分标准等表单)、招标文件确认单、采购代表授权函、评标工程程序、评标结果确认单等,有要求有指导,保证科研人员可理解可执行。 

  结合理论学习、实践经验,开展多种内容形式的培训工作,如针对招标采购工作全流程的、针对招标文件编写要求的、针对问题开展专题讨论的、针对招标失败的原因分析的、针对投标人询问质疑投诉的等内容。目的是让科研人员明确工作流程、工作要求、重难点和风险点,满足采购需求,提高工作效率。 

  5、全面从严管理招标采购工作永远在路上 

  通过建立健全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和实施细则,通过专题培训指导,提高了科研人员的招标采购重视程度,使科研人员掌握了招标采购的程序要求,具备了一定的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的能力,了解了招标采购的原理和风险点识别。科研人员对招标采购各阶段表单的使用较为满意,反馈良好。 

  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建立后,经过实践的检验,招标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符合法律法规情况下,满足了采购需求,并节约了大量资金,2016年至今已节约710余万元,较2014-2015年节约的469万元,增长51.4%。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招标流标率由2014-2015年的28.3%,降低到2016年至今的13.3%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经验仍值得深入总结,而且决不能因此而沾沾自喜、盲目乐观。全面依法开展招标采购工作任重道远。更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依法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向纵深发展,把招标采购管理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确保管理部门始终同科研人员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条件处保密办基建办联合党支部 李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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