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智能装备研发实验楼维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委托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为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智能装备研发实验楼维修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LNZB02-ZBR2017-033;
2.2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智能装备研发实验楼维修改造施工;
2.3 资金来源:财政;
2.4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14号;
2.5计划工期:2017年4月10月开工,2017年10月31日竣工;
2.6招标范围:包括屋面防水、外墙维修、塑钢窗更换、房门更换、内部重新装饰、空调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电气系统更新、给排水系统改造、旋转门更换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投标保证金:15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3.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起至2017年3月14日止,请于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按下列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四楼4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进行投标报名。报名的同时,到上述规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投标人须投标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30日下午13:3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7年3月30日下午13:30时。
6.2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4-23970906
7.2 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系人:刘思敏
电 话:024-23389240 传 真:024-23398678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1房间
开 户 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