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首批“杰青”、“优青”培养基金的通知
所内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杰青”、“优青”培养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沈自字[2013]46号),请各部门按照要求推荐“杰青”或“优青”的培养对象。
申请人请填写《“杰青”、“优青”培养基金推荐表》,以研究室为单位进行推荐,于8月9日下班前报送至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迟文倩,电话:23970035/内线:3635。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杰青”、“优青”培养基金管理办法》、《“杰青”、“优青”培养基金推荐表》可在所内网下载。http://web.sia.cn/dianzi/onenews.php?Id=2624
人事教育处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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