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所国有资产及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登记、保管、清查、维护维修;
2. 负责科研活动需要的设备、材料的采购,设备运行管理;
3. 负责所基建项目及房产的日常管理;
4. 负责所公共设施及所内房产的维护维修;
5. 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及供水、供电、供暖、绿化管理;
6. 负责所安全、保卫、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等管理工作;
7. 负责所院士的安全、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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