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研究所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参股/控股企业董事会、股东会议案预审,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分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负责开展企业分类清理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
3、对接条财局、国科控股,履行股权相关经济行为的报批报备程序;履行中科院及各部委国资管理要求的各种报告、评估、监管和其它行政性工作;
4、负责研究所投资管理委员会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组织知识产权申报、维护和统计,高质量专利的培育;
6、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案的组织策划和流程审批;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含弘光专项)过程管理;
7、对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院机关(科发局/规划局)、地方政府,负责日常沟通联络,组织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新兴产业专项、院地合作项目、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等申报与全过程管理;
8、负责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地方创新平台申报、筹建与运行管理;
9、对接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科研机构、产业创新联盟,负责日常沟通、各类报告报送,组织接待来访、需求调研、成果推介、参与政府部门活动;
10、负责地方共建创新平台的联络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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