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转化支撑科研工作的持续协调发展

发布时间:2009-07-06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作为从事战略高技术研究的国立研究机构,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防安全,开展战略高技术研究工作。而作为国立科研机构,评价我们研究工作的标准是我们的科研工作是否有助于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技问题,是否有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否有助于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是否有助于赶超世界先进水平。这就要求我们的科研工作必须与国家、相关行业领域紧密结合,才能真正实现我们的价值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好成果转化工作。

成果转化是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一直存在产研分立的二元结构与市场经济极不适应的矛盾的重要工作,在沈阳自动化所三期任务书中明确指出“进一步推动我所科研创新与企业技术进步、区域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总结经验并逐步形成我所四个层次工作有效衔接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与规模产业化有效途径,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形成创新价值链。”

新时期,成果转化工作的意义重大。首先,成果转化工作可以促进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工作,使我们的科研工作可以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促进提升企业产业结构,同时可以为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出贡献;其次,成果转化工作通过科研人员与服务的最终目标对象的紧密合作,促进双方的互相沟通,进而对科研工作的选题,凝练科研目标,促进科研成果的成熟,形成学科交叉,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最后,成果转化工作对于促进人才成长,特别是复合型人才的成长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成果转化工作长期以来始终困扰着我们,特别是“人”的问题,表现在科研成果的成熟性相对较差,而目前我国企业又不具备完成科研成果商品化的能力,研究所的科研人员由于文化、评价等方面的原因,不愿意从事成果转化工作;同时科研成果的特殊性存在与市场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在企业或者行业内部的专业工艺知识和要求,科研人员很难了解的非常具体,包括成本要求,而科研成果的专业性,使市场难以准确把握技术发展的前瞻性,包括产品的替代性,需要专业人员了解双方需求,即大量的技术中介人员,而由于我国的具体现状,这些工作与研究所目前的文化依然存在一定的矛盾,单纯依赖市场解决难度很大,而且这些工作也具有较大的技术风险和投资风险,造成科研与应用的不信任而形成对立。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具体做法如下:

首先,成果转化工作首先需要解决“人”的问题,在解决科研工作与企业转化之间的“势差”问题,必须依靠科研人员、企业技术人员、中介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只有充分调动了这些人的积极性,平衡了利益分配原则,做到责权利明晰。政府应该做到启动、初期投入以及引导的作用,同时应该给予企业适当的鼓励动力和适当的压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科研人员应该转变观念,同时合适的评价以及一定的压力。企业应该给予技术人员更多的重视,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真正落实的实处。中介人员应该明确定位,服务规范。

其次,成果转化工作必须统筹兼顾,必须考虑到科研成果的成熟性和市场需求之间的关系,必须考虑到发挥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的各自优势,不能偏颇,这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影响到成果转化工作的效果,在研究所内部应该建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与企业建立紧密地合作关系。

再次,成果转化工作必须做到持续协调发展,应该分领域、层次建立相关的保障体系,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平台建设等方面,明确自主创新才是我们的唯一出路。

最后,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发展,在发展中才能解决我们遇到的各种问题,才有可能使研究所的科研工作进入良性循环的状态,才能支撑科研工作的持续协调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成果转化工作作为战略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工作,才能为研究所的持续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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